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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开发区全面启动公车改革 206辆公车涉改

2016-09-09 17:50:00    来源: 浙江新闻客户端   浙江新闻客户端开发区报道组 李丹

会议现场

9月8日下午,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预示着开发区全面启动公车改革事宜。

改革的总体要求为围绕建设节约型、廉洁型机关要求,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改革方向,改革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坚持分步推进、驾驶分类保障、注重政策配套,加快建立公车要公用、公务要保障、用管要分离、公车有标识、公众可监督、社会化保障持续推进、平台管理逐步到位的新型公务用车管理监督体制。

开发区党政综合办工作人员介绍,此次公车改革的机构范围为开发区机关各部门、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在编在岗的处级及以下机关公务员、参公人员和行政编制工勤人员全部参加。改革后,开发区将按要求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调研、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开发区涉改车辆20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9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含行政执法专用车)1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含执法执勤特种车)11辆。根据金华市车改办核定数据,拟保留和暂时保留车辆103辆,其中管委会机关及乡镇(街道)保留一般公务用车17辆(含机要通信、调研、应急用车辆8辆);行政执法分局及市公安局江南分局保留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2辆;市公安局江南分局保留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4辆。

为提高运行效率,便于管理,由党政办对保留的公司车辆及核定保留的17辆一般公务用车一并管理。参改单位原则上不再保留机要通信和应急公务用车,.调研用车按开发区机关车队现有车辆数配备,保留车型以中型客车为主,其他部门原则上不再配备,执法执勤用车统一纳入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范围。同时,开发区将建立开发区机关机要应急调研用车管理平台,除按规定需要保留到参改单位的车辆外,开发区机关保留的机要通信、应急公务、调研用车全部纳入用车平台管理。

改革后,对参加改革人员将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用于保障补贴区域内普通公务出行,公务人员不得在领公务交通补贴的同时违规乘坐公务用车,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室)将负责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编辑:沈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