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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新闻1+1》关注磐安让行司机:斑马线让行 是礼更是法

2017-11-18 16:56:49    来源: 磐安公安   

    浙江在线-金华频道11月18日讯    昨晚9时30分,央视《新闻1+1》栏目,聚焦磐安让行小伙罗先生的故事。与专家共同解读斑马线让行,是礼!更是法!

  人和车的斑马线之争

  根据公安部6月份发布数据,三年来共在斑马线上发生机动车与行人的交通事故仍有1.4万起,造成3898人死亡。其中,机动车未按规定让行导致的占90%,远高于行人违章事故的比例。

  人和车如何和谐共处

  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发布的数据,截止2017年6月底,中国的机动车保有量达3.04亿辆,其中汽车2.05亿辆,机动车驾驶人3.71亿人,其中汽车驾驶人3.28亿人。

  斑马线前,要礼让,更要法让!

  斑马线话题1

  相关法律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斑马线话题2

  法律释义

  有人行横道

  划设人行横道,对于行人来说,是限制其自由、便捷地以最短距离、最经济方式横过道路的一种措施,行人往往要绕行一段距离,才能从人行横道通过道路。

  这是行人为保障车辆的通行履行的一种义务。

  对于车辆来说,由于有了行人的自我约束,集中在人行横道处横过道路,才有了在道路其他路段的快捷、畅通。因此,当车辆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如果遇上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理应停车让行,确保行人在付出义务后行使横过道路的权利。

  行人被限制只能在斑马线通行,因此行人享有优先通行权!

  无人行横道

  为全方位规范机动车在整个道路交通网络中的通行,全面保障行人在道路交通活动中的安全,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特别强调了机动车对行人横过道路的让行。

  当机动车行经既没有交通信号,也未施划人行横道的道路时,遇有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行人所要遵守的“确认安全”指的是,一是不要斜穿或猛跑,要直行通过;二是要注意观察,目测左右来车的速度和距离,确有安全把握时再通过;三是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斑马线前让行,和遵守信号灯、不得酒后驾车一样,是法律规定!

编辑:金思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