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阳江
根据《2016年度浙江省“五水共治”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细则》(浙治水办发〔2016〕24号)的规定,经各市自查自评、省直部门审核认定、考核组现场考核、省治水办审核,拟授予杭州市、湖州市、绍兴市、金华市、衢州市、丽水市2016年度浙江省“五水共治”工作优秀市“大禹鼎”,拟授予杭州市上城区、杭州市萧山区、淳安县、建德市、临安市、宁波市北仑区、象山县、宁海县、温州市龙湾区、温州市瓯海区、文成县、德清县、安吉县、嘉兴市秀洲区、嘉善县、平湖市、绍兴市柯桥区、诸暨市、新昌县、义乌市、浦江县、武义县、龙游县、开化县、嵊泗县、温岭市、天台县、仙居县、龙泉市、庆元县、缙云县2016年度浙江省“五水共治”工作优秀县(市、区)“大禹鼎”,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公示时间:2017年3月16日至18日。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处室:省治水办督查组,地址:杭州市建设饭店5楼,邮编:310007。
举报电话:0571-28059375,传真:0571-28056967。
绿道
婺江 浙江新闻摄友团 摄友 水可舟 摄

2016年9月,金华举办“畅游母亲河见证水之美”活动,千人横渡婺江
婺江 葛跃进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