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频道
您当前的位置 :金华频道 > 2016即时报道 正文

义乌启动城乡危旧房治理改造

2017-02-22 15:02:17    来源: 浙江在线    记者 杨晨 通讯员 陈锦青 通讯员 张云飞

  浙江在线-金华频道2月22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杨晨 通讯员 陈锦青 通讯员 张云飞)今天(2月22日)上午,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为加快城乡危旧房治理改造,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隐患,义乌市建设、规划、农林、国土、社区建设、财政等部门已联合制订行动方案,并迅速在全市城乡各地开展危旧房治理改造专项行动。

  据了解,此次行动方案在前期危房排查和日常房屋安全鉴定的基础上,对全市城乡房屋再开展一次拉网式的全面排(复)查,确保一幢不漏,争取在今年2月底前完成全市所有危险房屋的排查、鉴定和建档工作。

  记者了解到,义乌的危房形式多样,存量较大,安全隐患复杂。在改造过程中,对鉴定为D级的危险房屋,特别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建成的三层及以上砖混结构D级危房,以及遭受过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影响的D级危房,将严格落实“五个一律”措施,即一律依法发布危房公告;一律依法限期腾空(逾期未腾空的由所在镇街强制搬离);一律依法贴封条禁止出入;擅自撕毁封条回迁入住的,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涉及危害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拆除。

  为加快推进治理改造步伐,在已出台的《义乌市危旧房治理改造措施和配套政策》基础上,义乌还给予了更多优惠“红包”:除老城区5.78平方公里城市有机更新(旧住宅改造)范围内零星危房(C、D级)征收(收购)另制定措施外,其他唯一住房的D级城镇危房户,在搬迁腾空或拆除后且未征收或新购住房前,将视为无房户。收入符合配租条件的,可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不符合条件的,给予每人每月100元的租房补助,每户每月最多不超过300元,补助期限最高不超过12个月。

  城镇规划区范围外的农村,拆除合法危旧房且自愿放弃宅基地安置的危旧房户(C、D级),均按建筑占地面积予以每平方米1000元的资金补助;累计拆除且放弃宅基地安置的合法危旧房占地面积600平方米以上的村级组织,按拆除合法危旧房占地面积予以每平方米200元的资金补助,用于村内公共设施建设。与危房相连的合法房屋,农户自愿拆除且放弃宅基地安置的,也可按规定享受资金补助。

  对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义乌将分年度有序实施,按照住房最危险、经济最困难、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三最”原则,优先于其他农村危旧房进行治理改造。

  “对于山边、水边、地质灾害易发点的危险房屋,属唯一住房的危险房屋,以及农村困难家庭的危险房屋,也将优先列入改造计划。”义乌市城管委工作人员说,“在农村危旧房改造、修缮时,将充分考虑传统村落和民居保护的需要,加强对当地传统建筑材料的利用、传承,并改进传统建造工法,探索符合标准的就地取材建房技术方案。”

  下一步,义乌还将结合“三改一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城中村改造和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等工作,对单独改造的危旧房,采取修缮加固、拆除重建、征收(收购)、新社区集聚建设、异地奔小康、统建水平房安置等灵活措施,加快推进治理改造。

编辑: 李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