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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2017年第一批环境违法典型案件曝光

2017-01-20 15:24:40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浙江在线 通讯员 朱智翔

  浙江在线-金华频道1月20日讯(浙江在线 通讯员 朱智翔)昨天(1月20日),为进一步有力震慑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金华市环保局向媒体通报了今年第一批10件环境违法典型案件。

  1.婺城区金华金星纸业有限公司排放超标废水案

  婺城区环保分局在对金华金星纸业有限公司执法检查时,对该公司外排口排放废水进行了采样监测,经监测,化学需氧量超标。环保部门依法对该企业立案查处,并作出了罚款1.3万元的行政处罚。

  2.金东区金华新宾门业有限公司直排重金属超标废水案

  金东区环保分局在对金华新宾门业有限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废水处理设施未运行,其生产废水通过地下管道排入厂区北侧池塘,经对废水排放沟、池塘排放口废水采样监测,总锌、总磷均超标,其中重金属总锌超标3倍以上。环保部门依法将该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处理,目前涉案当事人已被取保候审。

  3.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力迈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未批先产案

  开发区环保分局在对浙江力迈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新增一条喷涂生产线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投入生产。环保部门依法对该企业立案查处,并作出了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4.兰溪市王知利泡沫造粒加工厂未批先产案

  兰溪市环保局在对王知利泡沫造粒加工厂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厂泡沫造粒生产项目未经环评审批,擅自投入生产。兰溪市环保局依法责令该厂立即停止泡沫造粒生产项目生产,并作出了罚款0.6万元的行政处罚。

  5.东阳市必达科技电子有限公司危废堆放场所设施不规范案

  东阳市环保局在对东阳市必达科技电子有限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危险固体废物堆放场所防护警示设施设置不规范。东阳市环保局依法对该企业立案查处,并作出了罚款2.8万元的行政处罚。

  6.义乌市郑重经营的铜模加工厂直排重金属超标废水案

  义乌市环保局在对郑重经营的铜模加工厂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厂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投入生产,且清洗废水排入厂区西侧雨水沟。经对雨水沟内废水采样监测,重金属总铜超标3倍以上。义乌市环保局依法对该厂立案查处,并将涉案当事人郑重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7.永康市天宇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排放超标废水案

  永康市环保局在对永康市天宇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执法检查时,对该公司排放口排放废水进行了采样监测,经监测,总磷超标。永康市环保局依法对该企业立案查处,并作出了罚款0.3万元的行政处罚。

  8.浦江县亚太肠衣有限公司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废水漏排案

  浦江县环保局根据开发区黄龙溪黄龙桥段出现白色浑浊废水的举报线索,查出浦江亚太肠衣有限公司在废水排放专管破损后,未及时启动水污染事故应急方案,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并向环保部门报告,致使废水流入黄龙溪。浦江县环保局依法责令该企业立即整改,并作出了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9.武义县艾涂仕塑粉有限公司直排超标废水案

  武义县环保局在对武义艾涂仕塑粉有限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将未经处理的塑粉搅拌锅清洗废水直排进入雨水窨井,流入小白溪。经对其外排废水采样监测,色度、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均超标。武义县环保局依法对该企业立案查处,并作出了罚款4.4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将涉案当事人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

  10.磐安县安文仁川高山羊肉店屠宰加工点未批先产案

  磐安县环保局在对磐安县安文仁川高山羊肉店屠宰加工点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加工点未经环评审批,擅自投入生产。磐安县环保局依法责令该加工点立即停止生产,并作出了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今年,我们将继续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零容忍’,进一步从责任、机制、方式方法上推进构建最严环境执法监管体系,营造环境违法不能违、不敢违、不想违的浓厚氛围。”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说。

编辑: 李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