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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打造固体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监管

2017-01-19 16:40:32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浙江在线 记者 沈超 通讯员 朱智翔 实习生 叶斐

 

  浙江在线-金华频道1月19日讯(浙江在线 记者 沈超 通讯员 朱智翔  实习生 叶斐)“现在方便多了,申报可以在网上完成,不用跑来跑去的。”几天前,使用固废信息监管系统完成固体废物的转移申报后,金华一位企业主感到很高兴。

  据悉,金华目前已实现固体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监管。该系统是环保部门为方便企业申报、加强固废监管,而建设运行的一个集物联网技术、GPS、GIS、电子联单、视频监控等为一体的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可以称之为“电子固废管理员”。

  信息化申报查询方便快捷多方受益

  据了解,工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容易产生无法利用而被丢弃的固体废物,以及具有腐蚀性、毒害性、爆炸性、易燃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这些废物除了直接污染外,还经常以水、大气和土壤为媒介污染环境。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企业有一般固体废物需要转移时,需要填写转移联单。而国家对危险废物管理更加严格,企业要转移处置危险废物需向当地环保部门申请,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转移过程中还须使用有危险品运输资质的运输车辆。

  由于危险废物转移审核严,环节多,较繁琐,从而导致了监管部门、产废单位和处置单位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

  “以前,企业需要上报多种计划、报表、联单给我们一一审核审批,查询信息也要翻阅大量文本资料。”金华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主任陈剑说,有了固废信息监管系统以后,将实现对固废产生过程、转移过程和经营许可过程等管理业务的统一监督审批,通过申报事项的企业网上申报、环保部门内部办理、外网公示的模式,方便企业和环保部门双方业务交互,提高处理效率,减少办事成本。

  打个比方,在使用固废信息监管系统以前,金华开发区某企业想转移一批化工油桶到婺城区危废处理中心,需要先到金华开发区环保部门申报,提交转移计划,得到同意后,再到婺城区环保部门审批同意,领取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方可进行转移;如果出现跨市、跨省的情况,程序还要更繁琐。而现在,企业所有的填报信息都可以在网上完成,管理部门也在网上进行审批,并随机产生转移联单号。

  记者在金华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的电脑上看到,这里显示着全市已联网的2600多家固废企业信息,只要点鼠标,需要的信息就会马上弹出。

 

 

 

  全过程监管监控源头遏制违法行为

  2016年9月16日,根据群众举报,环保、公安联手通过近5小时的铲撬清运和蹲点守候,清理浦江县中余乡叶岭村后佛线路边水晶固废30余吨,抓获涉案人员陈某和王某。

  “去年金华市查获多起固体和危险废物倾倒案,可一些企业和个人仍然选择铤而走险。”陈剑告诉记者,而如今,通过建设运行固废信息监管系统,引入了网络电子监管手段,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固废信息管理台账,能够及时有效、动态跟踪和准确掌握废物流向数据和转运过程中各节点信息,大大提高废物流向跟踪效率与安全性,杜绝使用假联单进行固废非法转移的违法行为,确保固废转移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实,切实防止了固废非法倾倒及转运情况的发生。

  另外,系统还具备智能化数量分析比对功能,并自带超量预警提醒功能,即时反馈废物转运数量差异信息,帮助废物处置单位尽早调整处置计划,提示监管部门及时关注查管,进一步强化固体废物日常转移监管的服务性和及时性。

  同时,结合与转移车辆绑定的智能终端GPS功能,引入车辆行驶轨迹(GIS+GPS)监控,实现转移车辆定位和线路的动态展现,以及线路偏离的实时预警,有效弥补了固体废物在车辆转运过程中的监管缺失漏洞。

  金华环保部门表示,未来还将持续加大违法贮存、转移、处置固废的行为的打击力度。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企业或个人有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且最高可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非法排放、倾倒、处置的是危险废物,且在3吨以上,则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构成污染环境罪,将严厉追究有关责任人刑事责任。

编辑: 李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