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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东阳市白云街道的张大爷因为一场意外的车祸,昏迷了7天7夜。12月12日晚上10点多,在张大爷生命的最后关头,家人遵从他生前的意愿,捐献出他的肝脏和肾脏。张大爷捐献的器官,给3位器官衰竭患者带去生的希望。
张大爷今年68岁,平时乐于助人且性格开朗豁达,在村里口碑极佳。12月6日早上,张大爷骑着电动车带孙女上学,途中,不慎与一辆汽车相撞。张大爷被撞倒时,由于后脑勺先着地,当下不省人事。
“自从父亲出了车祸后,就再也没有醒过来。”张大爷的长子张先生说,经过医护人员的全力抢救,但父亲仍然没有摆脱死亡的威胁,处于脑死亡状态。
为什么张大爷生前会有捐献自己器官的想法?张先生说,就在一个多月前,一位亲戚因重病去世捐献了眼角膜,这件事对父亲的触动很大。当大家坐在一起聊起这件事时,父亲对子女说:“这种做法其实挺好的,把有用的器官捐出去,可以救人,非常有意义。以后,如果我不在世了,你们就把我的眼角膜和器官都捐出去吧。”
一场意外的车祸,让张大爷再也没有醒过来。家人忍痛决定,遵从张大爷生前的想法,捐献其眼角膜和身体器官。
12月12日晚上,浙江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派几位专家来到东阳市人民医院,对张大爷的病情进行了评估:张大爷的病情已经不可逆,不能自主呼吸,处于脑死亡状态,但部分器官良好。
张先生告诉记者,当时家人一致决定,只要父亲的器官能用得上的就捐献出来,让专家来做决定。经专家检查后发现,张大爷的眼角膜已经有溃疡,不能用于移植,但肝脏和肾脏良好,于是进行了手术。
“我母亲是个坚强的人,她的思想也很开明,对于父亲生前的想法,她一直很支持。”张先生说,“父亲一辈子都是好人,在走后,仍做了一件好事。父亲生前认为没有什么事比救人更有意义了,我们也觉得能够帮助别人挺值的,我们为他骄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