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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企业在购买科技服务时从政府部门那儿“抢”到的红包已近700万,近200家企业因此受益。今天(12月6日)上午,记者从义乌市科技局了解到,义乌对创新券推广应用实施细则进行了重新修订,并印发公布。
新印发的实施细则在支持对象、创新券、限额和使用期限等六个方面进行了修改完善。
根据新修订的细则,创新券的支持对象得到了进一步扩大,增加了众创空间及其入驻企业和成果转化需求企业,旨在让更多的企业享受创新券政策。
自去年10月,义乌推出“创新卷”以来,已有近200家企业成功申领创新卷,累计已使用400万,进一步加速了科技转型,经济创新发展。
为鼓励企业通过科技创新成果产品交易平台进行科技成果的转让交易,此次重修后的细则增加了创新券类别,新增成果转化类创新券。
此外,创新券的最高限额和使用期限也做出了调整。今后,各类科技补助和奖励将20%以创新券发放,但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有效时间则延长至3年。
与此同时,细则还拓宽了委托服务类的使用范围,增加了知识产权质押评估、产品标准制定、国家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专项审计等内容。
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便于创新券的兑现,科技合作类和成果转化类将采用企业兑现券,由企业向科技局兑现。另外,对入选国家、省、市人才计划专家领衔创办的企业和国家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义乌加大了创新券使用的支持力度,这类企业的首次申领额度为10000元,一年内申领创新券的额度最高可达50万元。
“此次创新券推广应用实施细则的重新修订,将进一步规范创新券的使用、兑现等行为,拓宽创新券的使用范围,提高义乌创新券的使用率。”该负责人说,为了企业和载体能够及时兑现创新券,今后创新券的兑现次数由原来的一年两次改为每季度受理兑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