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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法院把关换届选举 50多人或失参选资格

2016-12-05 16:52:32 来源: 浙江新闻客户端 作者: 浙江新闻客户端记者 叶梦婷 通讯员 谢欣利

  

 

 

 

  2016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中明确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为个人的,不作为组织推荐的各级党代会代表、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候选人。”

  目前,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正在依法有序推进,金华市磐安县委组织部向磐安县人民法院发送“县人大代表资格联审表”,要求对列入今年全县、乡两级人大换届的代表候选人有无涉执行案件未履行情况、有无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其他不良征信记录等情况进行审查。

  这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磐安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陆军传迅速安排该院办公室、刑庭、执行局三部门通力合作,认真审查,严格把关,保证按时完成这项政治任务。

  接到任务的三个部门则连续几天加班加点,相互配合,严格按照政策和规定,顺利地完成了全县3000多名代表候选人的审查工作。及时完成了从源头预防人大代表候选人“带病”参选,把好人大代表“入门关”,真正实现让符合资质的候选人当选人大代表,让合格的人大代表积极反映社情民意,切实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目标。

  经过审查,磐安县人民法院发现,全县3000多名代表候选人当中,有50多人存在执行案件未履行、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者其他不良征信记录的情况,这50多人将失去各级党代会代表、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候选人资格,除非他们在竞选之前主动履行执行案件。

  此次审查一方面维护了司法权威,打击了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另一方面也给社会大众上了生动的一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这次法院加强了对人大代表涉执行案件履行情况审查,对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建设,共同构建诚信社会体制具有明显的推动效果。

  下一步,磐安县人民法院将对有不良征信记录的50多人的涉执行案件履行情况进行跟踪,同时将继续严格审查把关工作。

  今后,磐安县人民法院也将尽快落实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限缩对失信被执行人的社会活动空间,确保生效裁判得以执行,夯实经济社会发展的诚信基础。

编辑: 李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