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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索赔三百元 两司机在高速上还价

2016-11-27 18:38:22 来源: 浙江新闻客户端 作者: 浙江新闻客户端记者 叶梦婷 通讯员 许章池

浙江在线金华11月27日讯(浙江新闻客户端记者 叶梦婷  通讯员 许章池)昨天(26日)9点半,高速交警金华支队二大队王警官接到过路驾驶员报警,金丽温高速金华东枢纽内发生一起追尾事故,有人在车道内行走。 王警官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发现事故就发生在杭金衢杭州方向转金丽温的匝道内,黑白两辆车一前一后停在车道里,三角牌没放一个,三个人在车道内来回走着,嘴里不停地相互责备着。

“你一会儿往左,一会儿往右,连转向灯也不打!” “我也不愿意这样,就是慢了点,看了一下路标而已。” “你给三百块钱,我去修车,这事就算了。”

“你从后面撞上我,还要我赔钱?三百?!最多一百,不要拉倒!”

王警官到了事故现场,两名驾驶员和一名乘客还你一句我一句的在讨价还价。 “师傅别吵了,快把开到路肩上来!把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卡都拿过来给我,随我到前面的朱下岭出口去处理。这儿太危险!” 民警把他们带到金丽温高速岭下朱出口,对两名驾驶员正进行批评教育。

两名驾驶员自行协商处理了这起本不该发生的事故,握手言和。 经了解,黑色轿车是李师傅开的,他从衢州驶往丽水,因路况不熟,行经事故地点时,李师傅向金华东出口开去,一看路标,不对,应该靠左侧行驶,往丽水方向开,急忙修正方向,变道,不想就被紧随其后张某驾驶的江西牌照的白色普通客车追尾了。

原本是一起很小的事故,却因损失赔问题在高速公路上吵了将近十分钟,而且两辆车都停在车道内。这期间,天还下着小雨,路面又湿滑,万一有一辆车速度快一点,注意力不集中,或是避让不及,可能会引发重大的次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高速交警提醒:对没有人员伤亡、事故成因清楚、损失轻微的交通事故,应迅速转移到路肩上,打开双跳灯,在后面150米外设置三角警告标志,并立即报警,等候交通处理。
 

编辑: 薛文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