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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义乌梅湖体育馆举行了一次车展,在义乌开了8年饭馆的福建人王先生特地赶去逛了逛,看看有什么优惠。
他想着买一辆车,回老家过年时好开回去,这样可以不用像往年那样提前购买车票和等候排队。
11月10日上午,王先生骑着电动车来到展会,在西大门附近突然有一个展位门前贴出了巨幅广告,大致内容是:11月10日—13日车展期间订购某品牌车即送一吨汽油。
一吨汽油大概有1300多升,按现在的市价算有8000多元钱。这一重磅推出的优惠,在这家4S店展位门前瞬间增加了不少人气。
王先生看过这一广告后,心动不已,立即进入展位和4S店的赵经理一番讨价还价后,最终原定262800元的品牌轿车以258800元成交。
当时,王先生按照4S店的展会规则,现场就支付了一万元定金,双方签订了一份定货协议,约定提车时间为支付定金后7天之内,提车时付清车价全款。
然而,展位门前“付定金,即送一吨汽油”的承诺却没有写进定货协议之中。
当时,王先生也提出过要求将付定金即送一吨汽油的承诺,写进定货协议,但4S店的赵经理一再表态,提车时肯定给予兑现。
之后,王先生按约定去4S店提车,在付清车价全款之前,要求兑现“付定金,即送一吨汽油”的承诺。
赵经理却说,这一优惠活动只限定在车展结束后的第一天内办结,优惠活动肯定不能无限期的享受,而王先生车展结束过了3天才来,确实兑现一吨汽油的优惠承诺已经过期了。
王先生不认可赵经理的说法,他认为,4S店一没有口头告知,二没有书面说明,这么能说过期就过期了呢?
“既然车展期间付定金即送一吨汽油的承诺无法兑现,那就退还一万元定金,这车我就不要了”。王先生说。
一听到要退还定金并拒绝提车,赵经理态度十分强硬,当场表态退还定金是不可能的,不提车这一万元定金就没收了。
王先生十分气愤,就找到了义乌市市场监管局稠城市场监管所维权。
调解现场,王先生要求4S店要么兑现承诺,要么立即退还一万元已付的定金。4S店的赵经理仍然坚持原先的观点。
执法人员指出,4S店没有在车展期间的广告中设定有效时间,更没有在定货协议中书面约定,因此只要顾客支付购车定金,就应享受这送一吨汽油的优惠。
“如果广告作出的承诺,无法兑现的,那就可以认定虚构事实,违法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执法人员说。
依据《广告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以上一百万以下罚款。
听到执法人员说违法发布虚假广告违反《广告法》规定可以处一百万罚款时,4S店当场同意兑现免费给王先生送一吨汽油。
现场经过计算,一吨汽油约为1379升,97号汽油按每升6.27元计算,折合人民币为8646.33元。在王先生提车付款时,扣除了这部分汽油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