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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通宵奋战 破获义乌东青溪溪水污染案件

2016-05-03 15:34:30 来源: 浙江新闻客户端 作者: 浙江在线通讯员 朱智翔

  昨天,记者从环保部门了解到,日前根据群众举报,我市环保、公安、水利、行政执法等部门在“夏霆斩污”守护“碧水蓝天”百日环保执法行动中,与当地乡镇、街道一起通宵奋战,破获义乌东青溪溪水污染案件,连夜查处违法直排企业。

  “这里的溪水怎么是蓝绿色的,你们快来看看是不是有企业在偷排?”案发当日下午3时许,环保部门接到市民举报称,义乌东青溪福田街道西前村段溪水呈浅蓝绿色。接报后,义乌市环保局立即组成执法检查组赶赴现场进行调处。

  经过近一个小时对东青溪多个断面的水质监测和沿线排查,执法人员初步判定浅蓝绿色污水是由苏溪镇中山背泄压口流入东青溪,而该泄压口的污水则来自义乌工业园区和徐丰村等10个区块内的工业企业。

  于是,义乌市环保局立即联合公安、水务、行政执法等多个部门和福田街道、苏溪镇,兵分五路,顺藤摸瓜,对嫌疑区块内的10多个村庄、数百家企业和220多个雨污水窨井、排污口等进行了“地毯式”排查,排查工作一直持续到次日。

  第二天上午8时左右,执法人员在排查过程中发现,东青溪苏溪徐丰村段一家名为义乌市畅鹏日用品厂有蓝绿色废水排出。经查,该厂主要从事洁厕灵等产品加工生产,产生的蓝绿色清洗废水,通过外接软管、PVC管和直接溢流排水沟等形式进入外环境,且生产项目未经环评审批。现场,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厂外排口进行了采样监测,并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和查封关停。该厂负责人也因涉嫌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水污染物,被当即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经监测,义乌市畅鹏日用品厂外排废水中化学需氧量为12900mg/L,超过国家排放限值的25.8倍。依照新《环保法》第61条,环保部门分别以未批先产和规避监管排污为案由,对该厂处以了罚款5.3万元和8.6万元,并查封涉污生产设备、车间和责令停止生产。同时厂长也因涉嫌规避监管排污,被公安部门依法行政拘留12天。

 
 
 

编辑: 沈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