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传,中国戏曲大师李渔与《聊斋志异》作者蒲松龄相见后,曾经讲了5个金华古城传奇。除了《聂小倩》、《张佐治遇蛙》,还有哪些传奇呢?坊间流传,还有下面这个故事《金华怪猫》。
猫,一心抓耗子,却没有列入十二生肖,的确令人诧异。在金华地区,还有一件更奇异的习俗,就是猫死后,不能入土为安,必须悬空挂在树上。究竟里面有何原委?

金华的猫喜欢蹲踞屋顶看月亮
金华民间流传:金华的猫,养了三年以后,往往会在月圆之夜,爬到屋顶上,张嘴对着月亮,吸取精华。时间久了,有些猫就会变成猫怪。
猫怪会出来魅惑人,遇到妇女就变美男,遇到男人就变美女。它还经常溜到人家水缸口,撒一泡小便到水中。如果有人喝了这些水,就再也看不见这只猫了。到晚上,猫就会来害这个人。
当然,人们也有其破解之道。
“凡遇怪来,宿夜以青衣覆被上,迟明视之。若有毛,则潜约猎徒,牵数犬,至家捕猫,炙其肉以食病者,自愈;若男病而获雄,女并而获雌,则不治矣。”
凡感觉有人遇上猫怪得病了,就在夜里给其披上青黑色的衣服。第二天,如果看见青衣上有猫的毛,就暗地里约来猎人。让猎人牵上几条狗,到家里来捕猫。猫抓住后,烤肉喂给病人吃,病人就会自己痊愈。
这里有个纠结的事情,就是男的病人必须吃雌猫,女的病人必须是雌猫,否则病就治不好。

金华府学里就有一位18岁姑娘曾经遭遇猫怪
虽然猫怪的说法一直流传,可是真正遇见的似乎无据可考。
不过这里倒有一段金华古城一位18岁姑娘遇猫怪的记载,文章出自《猫苑》。《猫苑》是清朝咸丰年间黄汉编著的一本关于猫的集子,书中广收中国历代有关猫咪的典故、寓言及传说,其中最为宝贵的是辑录了古代多已失传的《相猫经》。里面记载:“府庠张光文有女,年十八,为怪所侵,发尽落,后捕雌猫治之,疾始瘳。”
府庠(fuxiang)就是府学的意思,金华最高学府,相当于现在的金华一中。张光文,府志县志也没有查到其他身份的记载,哪个年代的人,也没法求证,估计是学校的老师。18岁的女儿,被猫怪所害,头发掉光。后来抓了一只雌猫,吃掉,病就好了。瘳(chou),病愈的意思。

这个习俗在江南比较普遍
民间“不吃猫肉,死后挂树上”这个习俗,原因多种多样。
记者采访了东阳、义乌、武义等多个县市的老人,一般都说它是抓老鼠的,我们不能吃它。死后挂在树上,则是因为“猫有九条命”,埋在地上会还魂变妖怪害人。看来,对猫的评价,人们其实是有点纠结的,相当于痛并快乐着。
“金华汤溪一带,还流传猫和老虎是师徒关系。老虎以为学会了所有本事,准备把师傅吃掉。没想猫留了最后一手——爬树,终于死里逃生。老虎吓唬猫,‘等你老了,从树上下来,照样把你吃掉。’因为这个缘故,猫死了,人们把它挂在树上,免得被老虎吃掉。”原金华市曲艺家协会主席章竹林告诉记者,上述两种说法,在金华地区普遍存在。至于这个习俗是否源自金华,无从考证。
“按照民间传说,猫死挂树上防止变猫怪这个习俗,极有可能就源自金华。”金华市文保所负责人蒋金治告诉记者,他曾经为此了解过全省各地,这个习俗主要在金华地区,其他地区比较少见。
记者为此采访了重庆、江西等地,发现也有这个习俗。不过东北和江苏等地,没有猫死挂树上的做法。浙江省里面,采访了宁波、温州、丽水、衢州也有类似做法。不过丽水不吃猫肉,是认为猫是对人类有益的,所以要敬重。死后挂树上,是因为它喜欢爬树,也是出于敬重。
古城老居民习惯称猫为先生
“猫干得是神仙的活儿,白天休息,晚上值班。夜深了,万籁俱寂,猫儿独享供桌上的食物。”蒋金治说,金华城老居民习惯上为先生的往往是受尊敬的人,但是称呼猫也是先生。他分析,一是出于尊敬,称其为“大”(记者注:这是土话,厉害、威风的意思),因为猫整夜替人们值班抓老鼠。另外一层意思就是,猫有点狡黠,喜欢偷吃,尽享人间烟火,人们防不胜防却又无可奈何。
据悉,在市区大洪山、高山头等地,以及郊区都有称猫为先生的习俗。
水缸压块石头防猫撒尿习俗至今仍存
“每至人家,先溺于水中,人饮之,则莫见其形。”关于猫尿的神奇作用,从科学角度讲,应该是无稽之谈。不过,东阳市南马镇和画水镇一带,老百姓至今仍存有一个特别习俗。就是晚上关门睡觉前,人们往往要检查一下水缸的盖子,是否盖好。大多数人家不放心,还会压上一块大石头。如果第二天早上,发现水缸盖滑落或者移动,那整缸水就换掉,绝不喝半口。

猫鬼害人居然还写入正史《隋书》
关于猫的灵异传说,民间甚多,譬如唐朝更是有鼻子有眼。
唐朝的王皇后和萧淑妃被武则天残害致死前,萧淑妃诅咒道:“愿来世我为猫,阿武为鼠,世世噬其喉。”武则天自此后也常梦见一猫噬其喉,时从梦中悸醒,从此武则天畏猫如虎,终身不复近猫。萧淑妃临死时前为什么不诅咒变成别的动物,而要变成貌似柔顺的猫呢,无人知晓。
武则天的得力助手李义府,李义府是个酷吏,民间给他取了个绰号叫“李猫”,就是谓其当面对人温恭如君子,背后害人于死地。
猫的害人,最离奇的说法就是猫的鬼魂害人,这就是传说中的猫鬼。猫鬼,就是猫的鬼魂,据说有人可以操纵它去害人获利,而民间就有一批人从事蓄养猫鬼。
民间蓄养猫鬼之风据说在隋唐时期风行,唐高宗时期《大唐疏议》严格规定:“蓄造猫鬼及教导猫鬼之法者,皆绞;家人或知而不报者,皆流三千里。”可见猫鬼已对当时的社会秩序造成了一定的危害。历史上对猫鬼害人记载最真实的是发生在隋开皇年间的“独孤陀事件”,这个事件记载于正史《隋书》和《资治通鉴》。
隋朝国母独孤皇后突然全身刺痛,病倒在床。隋文帝一查,原来是皇后弟弟独孤陀让婢女,用猫鬼之术,来盗皇宫之财。
隋文帝震怒,下诏:“蓄猫鬼、蛊惑、魇媚等野道之家,流放至边疆。”所以后来流传于苗疆、云贵之地的蛊惑之术,也就可能这时流传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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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猫》
金华猫,畜之三年后,每于中宵,蹲踞屋上,伸口对月,吸其精华,久而成怪,每出魅人,逢妇女则变美男,逢男则变美女。每至人家,先溺于水中,人饮之,则莫见其形。凡遇怪来,宿夜以青衣覆被上,迟明视之,若有毛,则潜约猎徒,牵数犬,至家捕猫,炙其肉以食病者,自愈;若男病而获雄,女并而获雌,则不治矣。府庠张光文有女,年十八,为怪所侵,发尽落,后捕雄猫治之,疾始瘳。
(见《猫苑·灵异》,引自《坚瓠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