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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金华企业、居民缴纳电费与信用记录挂钩
2015年07月02日 09:58:00   来源: 钱江晚报浙中城事
    7月1日起,金华企业、居民缴纳电费与信用记录挂钩。今后大家要记得及时交电费,因为不交电费将影响个人信用记录。拖欠电费、窃电等行为将与企业、个人信用记录挂钩,作为各商业银行信贷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今后大家要记得及时交电费,因为不交电费将影响个人信用记录。昨天开始金华地区所有企业、居民客户在金华供电公司的缴费失信记录,将纳入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辅助系统。

  拖欠电费、窃电等行为将与企业、个人信用记录挂钩,作为各商业银行信贷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根据国网金华供电公司与中国人民银行金华市中心支行签订的合作协议,有下列违约用电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个人,将列入人民银行商业失信行为记录:一有窃电行为的客户;二是在日历年内(每年1月1日到12月31日),产生两次及以上违约金的客户。

  金华供电公司表示,有了不良记录,假如用电客户在12个月内未再次发生逾期交纳电费、违约用电和窃电等失信行为,可由金华供电公司提出申请,将该用电客户从“征信系统”中撤销。

  要提醒的是,对出租房来说,缴纳电费的义务并不因房屋出租而转移给租客,所以房东们要特别注意。

  金华市区抄表时间为每月1日~10日,违约是从下个月1日开始算,供电公司会通过账单、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

  个人信用报告,不仅影响买房买车申请贷款,还影响申办信用卡,创业、出国等,甚至影响招聘求职、内部升迁,以及股指期货开户等诸多方面。

 

作者: 胡茜 徐风华 朱浙萍  编辑: 沈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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