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同他人通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牟利,涉案金额达2900余万元。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荔浦县检察院以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王乐香。
现年44岁的王乐香是安徽省太和县人。2012年4月底,王乐香伙同太和县的陈某、魏某(均已被另案处理)在荔浦县登记成立了桂林绿浦药业有限公司,在荔浦县城租用一居民楼的三楼作为办公室,药业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买卖中药材。然而,该公司自开业后就没做过药材方面的生意,而是干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赚取差价的违法勾当。
据王乐香交代,其公司所有的收购药材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都是虚开的,他们通过弄到当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填写虚假的收购中药材过磅单,开出虚假的收购发票,然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卖给买家,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税务局可以抵扣部分税款,该公司就是靠从中间赚取差价而牟取非法利益。
后经税务部门核查,该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900余万元,用于抵扣税款造成国家增值税少缴150余万元。案发后,王乐香潜逃。今年1月28日,王乐香在太和县被当地警方抓获,后被移交押解到荔浦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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