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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消防提醒您:正确挑选、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2015年01月26日 10:26:52   来源: 浙江在线金华频道

  浙江在线金华频道1月26日讯(通讯员 项琳璐)爆竹声声辞旧岁,欢声笑语迎新年。传统的中国年总是少不了烟花爆竹的“助力”,但烟花爆竹给人们带来喜庆的同时,每年都会发生多起因燃放烟花爆竹而引发的火灾,原因往往在于烟花质量不合格或燃放方式不正确。

  金华消防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正确挑选、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1.燃放烟花爆竹应遵守《关于2015年市区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相关规定:市区二环路以内,除2015年2月18日、2月19日、3月5日,允许适当燃放部分品种的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一律不得燃放任何种类的烟花爆竹;

  2.应到指定的销售地点购买烟花爆竹,在选购时要看清产品的外包装识和激光防伪标志且外包装应无破损、变形等,家庭储存烟花爆竹,应尽可能短时间储存,还应牢记“三不原则”:不靠近火源、不放在潮湿的地方、不被雨淋;

  3.燃放前要认真阅读燃放说明和警示语,摆放的烟花爆竹要平稳牢固,除特殊说明外,不要手持燃放烟花爆竹;

  4.应在上风方向燃放和观赏,切不可在建筑物室内、阳台、走廊等地燃放,严禁在繁华街道、剧院等公共场所和山林、有电的设施下以及靠近易燃易炸物品的地方进行燃放;

  5.严禁身体任何部位正对产品的燃放轨迹方向,若确需手持燃放时,应用手指掐住筒体尾端(底部不要朝掌心),点火后,将手臂伸直,烟花火口朝上,尾部朝地,对空发射。

  6.儿童燃放烟花爆竹需要有成人监护;燃放过程中,如出现意外“熄火”等异常情况,要等待足够长的时间并确认原因后再做处理,不能贸然对“熄火”烟花爆竹二次点燃,而应采取水浇法处理,以免发生意外。

  此外,广大市民也应及时清理阳台、楼道里的可燃杂物,室内无人时要关窗户,不在阳台和窗外晾晒衣被,消除因散落火花引发火灾的可能性。

作者: 通讯员 项琳璐  编辑: 陈祎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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