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及时完成各级领导批示、交办和各类会议决定的事项,磐安县中医院近日出台事件交办和督办制度。
据了解,需交办的事项有:磐安县领导和县卫生局领导批示中需要报告执行、落实情况的事项;县委、县政府、县卫生局及相关部门各类文件、文电工作部署和决定要求办理的事项;医院重大工作部署、年度工作计划中确定的需要限期完成的工作任务;医院领导临时安排的阶段性工作任务、业务数据收集、重大工作进展等。
对未按要求时间反馈办理结果的交办事项,将进行督办。被督办的,视情节轻重和影响大小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处分。同时与科室绩效工资分配挂钩。
凡注有"浙江在线金华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金华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金华频道"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金华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金华频道"的电头。
浙江在线金华频道微信分享
看金华新闻,关注浙江在线金华频道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