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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成“糖妈妈”会患糖尿病 妊娠糖尿病对母婴危害大
2014年10月10日 15:42:40   来源: 家庭医生在线

  妊娠糖尿病指以往无糖尿病亦无糖耐量降低的妇女,在妊娠期间初次诊断的葡萄糖不耐受。妊娠糖尿病对孕母和胎儿都会造成不良后果。

  妊娠糖尿病危害大

  对妈妈的危害

  怀孕的妈妈患了妊娠糖尿病,出现先兆子痫、胎膜早破、剖宫产、妊娠高血压、妊娠子痫、早产、产后大出血的风险大大增加。在孕期有过妊娠糖尿病史的妈妈,产后约1/4的患者仍有糖耐量异常,即使分娩后糖耐量恢复正常的妈妈,在以后的随访过程中发现,5~10年后,有大约30%的妊娠糖尿病患者会转变为慢性的2型糖尿病,最终这些人群糖尿病发病率高达60%。也就是说,一半以上的“糖妈妈”将发展为糖尿病患者。

  对孩子的危害

  “糖妈妈”所生的宝宝出现巨大儿、低血糖、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的危险也会明显增加,胎儿畸形的危险性是正常妈妈所生孩子的3~4倍。“糖妈妈”所生的孩子,长大后肥胖症和糖代谢异常的风险也高于常人,多于14~17岁出现肥胖,在10~16岁出现糖耐量异常的患儿约占36%,成年后2型糖尿病的发病率明显增高。

  大量数据证实,有妊娠糖尿病的妈妈和她的宝宝是2型糖尿病的“后备力量”。因此,要远离糖尿病,需要从妈妈抓起,在怀孕20~24周时,都应该做糖耐量试验,尽早诊断出妊娠糖尿病以便早期干预治疗,减少妊娠糖尿病对母婴的影响。

  及时诊治妊娠糖尿病

  2010年国际糖尿病与妊娠研究组推荐了新的妊娠糖尿病的诊断标准,建议孕妇在第一次产前检查时就应进行妊娠糖尿病的危险评估,凡有糖尿病家族史、孕期尿糖多次阳性、年龄>30岁、复杂性外阴阴道假缘酵母菌病、多次自然流产、死胎或分娩未足月儿史、巨大儿史、畸形儿史、本次妊娠胎儿偏大或羊水过多等高危因素的孕妇,均应尽快进行空腹血糖、随机血糖或糖化血红蛋白检查以明确有无糖尿病。如果第一次检查排除了妊娠糖尿病,还需在孕24~28周做75克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筛查妊娠糖尿病。

  一旦诊断为妊娠糖尿病,应先予以饮食治疗3~5天后,如空腹血糖>5.6毫摩尔/升,或餐后2小时血糖>6.7毫摩尔/升应及时加用胰岛素治疗。妊娠糖尿病患者胰岛素初始剂量宁可偏小,不宜偏大,剂量调整幅度为2~4单位/天。妊娠糖尿病的血糖控制标准是:空腹血糖水平在3.3~5.6毫摩尔/升,餐后4.4~6.7毫摩尔/升,并警惕低血糖发生。

  妊娠糖尿病孕妇在产后并不完全都能够恢复正常,少数产妇可能在此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血糖仍有波动,或糖耐量水平持续偏高。所以,妊娠糖尿病孕妇应在产后6~12周进行口服75克葡萄糖耐量试验(检查空腹及服糖后2小时血糖)筛查,此时血糖仍异常者(诊断标准与非孕期相同),可确诊为罹患永久性糖尿病。存在妊娠糖尿病病史的患者,如果葡萄糖耐量试验正常的话,也应至少每3年筛查一次糖耐量,确定是否已发展为糖尿病或糖尿病前期。

作者: 佚名  编辑: 陈祎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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