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压实主体责任,加快推动隐患整改。7月5日,大队召集辖区内超高层建筑业主单位、出租单位和管理单位,开展超高层建筑约谈会。
期间,会议通报了前期超高层公共建筑检查发现的问题, 并要求,业主单位、出租单位和管理单位要明确责任分工,确定整改时限,尽早完成整改。强调各单位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进一步加强自身能力建设,规范自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