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小广告贴上执法车 当事人“自投罗网”

2021-11-29 15:49:40    来源:   

(浙江在线 通讯员 项璐瑶)“是我法律知识不足,感谢你们的批评教育,我今后一定学法守法,也多多向身边人普及相关法律。”11月16日,在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女埠中队,当事人小陈连连致歉,接受了询问调查和罚款处罚后,认真学起了相关法条。

原来,小陈是加油站的一名工作人员,为宣传加油站的促销活动,小陈和同事趁着“双十一”购物季的热度,拿着广告单页走街串巷开始了推广,一辆辆私家车被他们塞上了宣传单页。

他们还将单页塞到了女埠中队执法车辆上,被执法人员抓个正着。“很多私家车主都受到过不少广告插片的‘骚扰’,这种行为既给车主造成烦恼与不便,更是给城市的容貌造成破坏,而此类案件频发多是因当事人不懂法造成的,前段时间中队就刚查处一起类似案件。”女埠中队负责人赵昂昂说,根据《金华市文明促进条例》第九条规定,公民不得在学校周边、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散发商业性传单、卡片等广告宣传品。

处罚不是目的,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加大巡查频次和处罚力度,多措并举加强宣传,还私家车“安宁”,让城市容貌保持整洁有序。

编辑:何贤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