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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公开宣判:10人获刑 首犯11年

2019-04-01 16:33:19    来源: 浙江在线   记者 叶梦婷 通讯员 王瑛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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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在线-金华频道4月1讯(浙江在线 记者 叶梦婷 通讯员 王瑛巧)  黑恶必扫,当前兰溪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正以雷霆之势进行当中。

  近日,兰溪市人民法院对一起以汤某勤为首的涉恶势力犯罪集团进行了公开宣判。

  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兰溪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兰溪市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后认为:2014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汤某勤为首,纠集了被告人倪某萍、潘某、吕某、徐某威等人,在兰溪市上华街道彭村村马公滩一带,逐渐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为获取非法利益,采取肆意辱骂、恐吓、殴打村民的手段,控制了兰溪市上华街道彭村村马公滩一带的茶馆店等涉赌场所,进行高利贷放账并暴力取账,以吃红、吃赔的名义,向参赌人员强拿硬要,以此进行敛财。实施了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开设赌场的犯罪行为,致使马公滩一带村民产生恐惧,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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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溪市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如下判决:                                                  

  被告人汤某勤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被告人倪某萍、潘某、徐某威、徐某龙、吕某、赵某、姜某、王某、余某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等罪名判处五年至一年不等的刑罚。

  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正处于从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的新阶段,兰溪市人民法院将进一步扎实推进线索排查、严处快判、深挖“保护伞”,以更高的站位、更坚定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实的举措,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


编辑:金思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