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金华频道3月12日讯(浙江在线 记者 叶梦婷 通讯员 张嘉欣 林乐 吴力刚) 3月9日下午13点左右,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多湖中队在市区环城东路东关立交桥附近设卡查酒驾。没想到短短1小时,竟先后查获了7起饮酒后驾驶电动三轮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我这个是电动的三轮车,也要吹吗?”其中一名驾驶人询问交警。“大伯,根据法律规定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平时就在严管。如果你酒驾了,当然要按照酒后驾驶的相关规定来处罚。“多湖中队指导员李鑫凯说。
经过测试,这名电动三轮车驾驶人的口腔吹起酒精含量为61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而此后一个小时内,在这个检查点,陆陆续续又查获6名电动车驾驶人被查到酒驾,酒精含量从46mg/100ml到78mg/100ml不等,其中几位距离80mg/100ml醉酒驾驶的标准也仅有一步之遥。
记者了解到,这几名电动三轮车的驾驶员,是因为这几天天气炎热,就心存侥幸喝了点酒,以为没事的,没想到交警被交警查获。
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副大队长张陆俊告诉记者:“电动三轮车属机动车,金华交警部门从2013年起就开始对电动三轮车进行严管。最近随着天气转暖,酒后驾驶的现象有所抬头,特别是电动三轮车和摩托车酒驾的比例有所上升。“
金华交警提醒:驾驶电动三轮车如果涉嫌酒驾,又是无牌无证驾驶的,将被依法扣留车辆,并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有驾驶证的,涉嫌酒后驾驶电动三轮车,将被依法扣留驾驶证6个月,记12分,并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达到醉酒的标准,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