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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环保局

罚款2000元!金华开发区对擅自经营活禽商贩首开罚单

2019-10-24 17:05:51    来源: 浙江在线   开发区报道组 虞燕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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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在线金华频道10月24日讯 浙江在线 开发区报道组 虞燕媛)“以前我法律意识淡薄,在明知道不允许卖活禽的情况下还售卖活禽,以后我必将吸取这次的深刻教训,严格遵守《浙江省活禽交易管理办法》。”2019年10月22日,金华开发区东莱路上经营农副产品的卢某后悔不已地说道。当日,因卢某在限制区域内售卖活禽的违法行为,开发区市场监管分局向其送达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不久前,卢某应部分顾客需求,受利益驱使,在明知该区域禁止销售活禽的情况下,依然从农村采购若干活鸡放于店内销售。为避免被查,卢某将活鸡分别装于笼子和编织袋内,并且隐匿在经营场所的后间屋里,以为这样就能躲过执法人员的检查。然而市场监管分局三江所的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到该店时早已闻到似乎有活禽的气味,于是展开进一步检查,果然发现被藏匿的活鸡。

  金华开发区市场监管分局执法人员表示,“2014年1月31日开始,我市对主城区(市区二环线以内)活禽交易市场实行永久性关闭;7月1日,主城区各农贸市场已基本无活禽交易宰杀,市场上销售的基本为‘杀白’禽;2015年4月,市区主城区按省要求推行“杀白”禽净膛上市;日前,我市将执行范围已扩至市本级的婺城区、金东区、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和金华山旅游经济区。各经营户要严格遵守净膛杀白、规范上市的要求。”

  【相关法规】

  《金华关于市区主城区(二环路以内)停止活禽交易、关闭活禽交易市场的通告》(金政告〔2014〕3号)中有明确规定:从2014年1月31日(正月初一)零时开始,金华市区主城区(二环路以内)停止活禽交易、关闭活禽交易市场。《浙江省活禽交易管理办法》规定:2014年7月1日起,限制活禽交易区域内不得设置活禽交易市场,不得从事活禽交易活动。


编辑:沈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