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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东区创新劳动仲裁模式跑出便民“加速度”

2019-10-24 17:05:55    来源: 浙江在线   金东区报道组 王特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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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在线金华频道10月24日讯 浙江在线 金东区报道组 王特桑)今年10月,金东省级示范仲裁庭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宣告着全区劳动仲裁工作进入了全新阶段。近年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下简称区仲裁院)坚持“调裁结合,调解先行”理念,通过立案前先调解、服务进企业、流动仲裁庭等举措,从被动的审判员转成主动的“服务员”,跑出了为民服务“加速度”。截至目前,区仲裁院共计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618件,当期结案599件,结案率97%,其中调解、撤诉处理565件,调撤率94%,累计为当事人挽回拖欠工资等经济损失1527.88万元。

  案前先调解 群众只要跑一次

  “我本来只想先咨询了解一下,没想到就解决了,真是太谢谢你们了!”在区仲裁院,市民张先生握着区仲裁院的工作人员的手,点赞政府办事效率。2018年底,张先生在企业里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经过了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企业却不支付工伤待遇。他只能带着相关资料到区仲裁院,在审核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张先生受伤缴纳过工伤保险,当天联系企业并面对面调解,双方当场签署了仲裁调解书,问题圆满解决。

  2019年以来,区仲裁院开展简易案件调解先行,针对诉求较少、证据明确的案件,先通过电话联系,全面了解案件情况,沟通调解意向,据调解意向直接电话调解或约双方到现场进行调解,调解完成的案件当场出具调解文书,免除双方后顾之忧。

  区仲裁院院长陈红磊表示,推行立案前先调解模式,有效缩短当事人的维权时间。原本办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首先要递交仲裁申请书,经过仲裁委立案后才可走调解流程,若调解不成功,需进行裁决。按此程序,整个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周期为45天甚至更长。这样对居住偏远的当事人,要因领取文书,开庭等多次往返,花费大量时间和金钱,十分不便。实行立案前先调解后,有30%的案件在立案开始前就经调解成功,争议双方当事人在案件上花费的时间较以往平均缩短近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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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进企业 仲裁员上门精准“问诊”

  今年9月份,区仲裁院在办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中发现,某知名新兴企业在劳动合同、规章制度、用工管理等方面有“病灶”,急需一次系统的“法律诊治”。了解情况后,区仲裁院带领专家团队,走进该企业开展劳动法律“问诊”服务。

  服务中,区仲裁院专家团成员深入了解企业的发展历程、经营规模、企业规章、人员组成等基本情况,通过交流了解企业负责人对劳动法常见问题的了解程度,并查看了企业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针对劳动合同、考勤管理制度、员工管理条例等提出“诊方”,并由专家团成员为企业管理人员上了一节《劳动用工风险控制》课程。同时,工作人员向该企业赠阅了自主编制的宣传手册,并将保持常态化联系,定期进行回访。

  今年以来,面对企业实际负责人对劳动法律法规或者政府相关政策知晓率的情况,区仲裁院组织了一支多层次、专业化的仲裁员队伍。这支队伍既可以在各乡镇(街道)开展专题培训,也可以主动上门“问诊开方”,根据企业情况量身定制服务,在企业管理有问题时适时给出专业性建议,深化“三服务”,从源头掐灭劳动争议的火苗,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流动仲裁庭 家门口开庭维权

  “咚!”10月18日,一声清脆响亮的法槌声在傅村镇政府会议室中响起,热闹的现场瞬间安静下来,此次公开审理的是一起因解除劳动关系产生的经济补偿金及社保缴纳的劳动争议案件。李某系某门窗厂的员工,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后,在经济补偿金及当月的社保缴纳上一直存在争议,双方僵持不下,今年9月,李某向区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考虑到劳动者的居住地及用人单位的所在地均在傅村镇,离仲裁院开庭地点较远且申请人身体情况和经济条件较差,为降低维权成本,仲裁院决定让工作人员带上移动装备,到距离双方较近的傅村镇人民政府开展庭审。庭审中,经当事人双方举证、质证、辩论后,仲裁员根据庭审调查的情况,围绕双方的争议焦点进行释法说理,耐心调解,双方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

  近三年来,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数量逐年上升,面对不断积累的案件,今年9月,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配备了移动仲裁装备,对一些案情相对简单、金额较小的案件,开展流动仲裁庭,就近取地庭审,同时邀请当地部分企业负责人、基层调解员、群众现场旁听。从被动的审判员转成主动的“服务员”,让当事人少跑路,简化办案程序,缩短处理时间,实现高效便民的服务理念。

  除了降低维权成本,流动仲裁庭还实现了“教育一方群众”,推动了劳动法律法规的普及,让群众知道有劳动争议时要怎么处理,找什么部门办理。接下来,区仲裁院还将根据案件和实际需要,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流动仲裁活动,提升服务效能。


编辑:沈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