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义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全县户籍60周岁以上老年人实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进一步提高老年人抵御意外伤害风险能力,助推“养生武义”建设。
在投保方式上,实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部门监管、体现公益、自愿参保”原则,尊重老年人意愿,提倡老年人自愿参保;在缴费金额上,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0元,其中60—69周岁老年人以自愿方式自费全额投保, 60—69周岁的“低保”、“五保”、“失独”老人和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实行个人自愿缴纳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由个人承担10元,县财政补助40元,鼓励提倡社会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子女为老年人购买保险。补助力度金华市范围最高,惠及人群除磐安县外全市最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