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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新国标实施第一天 金华78辆“裸奔”超标电动车被查

2019-04-15 22:17:01    来源: 浙江在线   记者 叶梦婷 通讯员 钱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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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在线-金华频道4月15讯(浙江在线 记者 叶梦婷 通讯员 钱玉蓉)  今天(4月15日)起,新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下称“新国标”)正式实施,未经注册登记或备案登记的电动自行车禁止在道路上行驶。简单点说就是,今天起,未备案登记的“超标电动车”,不能再上路了。

  在新国标实施首日,金华市开启首轮电动车整治活动,未上牌的电动车成为交警查处的重点。

  上午9点,金华市交警直属三大队江北中队副中队长刘如辉带队在市区通济桥南往北方向进行查处。此时,早高峰流量已经开始回落,记者看到,大部分驾驶人都按规定佩戴了头盔,而绝多数的电动车也都悬挂着电动车备案号牌。据了解,全市在4月14日前已备案登记的电动车超过200万辆。

  但是,还有少部分电动车依然在路上“裸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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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请停下来。"9点50分左右,刘如辉拦下了一辆电动车,驾驶人是一名40岁上下的大姐,她戴了头盔,但并未悬挂电动车备案号牌。这名大姐姓冉,是重庆人,面对交警的查处,她解释“我今年才来金华打工的,不知道电动车要上牌。”

  “关于电动车上牌的宣传,我们去年开始一直持续到今年,你看路边上也有相关的宣传海报,还有路上的电子屏都在提醒大家要给电动车上牌。”刘如辉对冉大姐说。随后,刘如辉开具了口头警告告知书给冉大姐,除此之外,冉大姐还签写了一份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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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上午,这个整治点共查获违法电动车12辆,除冉大姐外,另外11位市民都表示自己知道上牌的事,但抱着侥幸心理并未及时去办理。

  刘如辉介绍,交警部门对于首次查获的未备案登记的“超标电动车”,对驾驶人开具口头警告通知书,并录入违法系统,同时现场签署承诺书,要求驾驶人承诺不得再驾驶未备案登记的超标电动车上道路行驶;如果再上路行驶,将依法扣留车辆,并对驾驶人进行处罚,最高可拘留。

  新规第一天,交警支队三个直属大队同步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据统计,今天上午,金华市本级共查获未备案登记超标电动车78辆,这78辆电动车如果上路再次被交警部门查处,将依法扣留车辆,驾驶人也将面临处罚。

  整治行动接下来还将持续开展。


编辑:金思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