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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环保局

电动车新国标即将实施 电动车没有登记备案将不能上路

2019-03-29 22:15:41    来源: 浙江在线   通讯员 金小安 记者 钱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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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在线-金华频道3月29讯(浙江在线 通讯员 金小安 记者 钱关键)  电动车新国标4月15日就要实施了,新国标有哪些新规定?哪些电动车禁止生产销售了?哪些电动车不可以上路?

  近日,金华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电动自行车监管与服务工作部署会,就《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进行了针对性解读,对下一步监管与服务工作做了专题部署。

  会上,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赵国荣表示,电动自行车监管与服务要高度重视,确保平稳有序;凝聚合力,推动监管有为;夯实职责,做到落实有力。进一步优化电动自行车行业业态,培育金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增长点。

  为保障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 新国标须落实到位

  中国是全球电动自行车生产和销售第一大国,经过多年发展,电动自行车逐渐成为消费者日常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截至2018年1月,全社会保有量约2亿辆,年产量3000多万辆。

  根据规定,2019年4月15日起,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产品(供内销)。4月1日起,禁止未经注册登记或备案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含其他两轮电动车)上道路行驶。也就是说,3月31日前必须申请备案登记,才能上路。

  据介绍,现行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不超过20km/h,但目前实际使用中部分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超过40km/h,甚至于更快;现行标准规定整车重量不超过40kg,但部分电动自行车整车重量超过70kg。这些产品性能上接近或达到摩托车,引发的交通安全事故时有发生,造成了不少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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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标准为了满足消费者的基本出行需求,在最高车速、整车重量、电机功率等方面以现行标准为基础进行了适当放宽,其中,最高车速由20km/h调整为25km/h,含电池在内的整车质量由40kg调整为55kg,电机功率由240W调整为400W,提高了出行的效率,符合低碳、环保的理念和要求。

  消费者会不会买到超标车?对企业怎么监管?

  新标准全面提升了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能,由原来的部分条款强制改为全文强制,增加了防篡改、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指标,对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进行了强制性规定,规定电动自行车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V。

  金华是电动自行车的主产区,取得生产许可证的有22家,年产量大约300万辆,产值接近70亿。目前,是从工业产品许可证向3C强制性认证过渡时期,全市已通过3C强制性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企业有5家,45张证书。

  金华市市场监管局一名相关负责人介绍,他们将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监管,进一步加强3C认证管理,加强对认证机构和生产企业检查,确保产品一致性,防止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流入市场。要严查生产企业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不按新标准生产、不按3C证书生产、假借出口名义生产、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行为。对于新情况、新问题,认真研究,拿出行之有效的措施,既做好服务,又要监管到位。


编辑:金思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