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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旁听庭审”助推“小微权力”规范化运行

2019-03-08 16:16:13    来源: 浙江在线   通讯员 吴春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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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在线-金华频道3月8日讯(浙江在线 通讯员 吴春池)  “张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村集体资金进行营利活动,数额较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2条,涉嫌挪用资金罪,……” 日前,浦江县浦阳街道城北股份经济合作社第23村民小组原会计张某涉嫌挪用资金罪一案在浦江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浦阳街道纪工委组织了街道街道中层以上干部、村居监委会主任、报账员、城北股份经济合作社全体干部等近70名党员干部参加了庭审旁听,“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你知不知道挪用这个钱是违法的啊?”

  “当时我是不知道的,后来知道了。”

  “你以为你用一下这个钱,到时候还回去了就没事了是不是?”

  “是啊,到后来县监委的人来找我了才知道是犯罪!”

  听着张某发自内心的忏悔,参与旁听人员思想上都受到了深深触动,议论纷纷。 “他以为小组里的钱用几个月只要还回去就没关系的,这也是犯罪啊!”“他是小组的会计,不是党员干部,也被监委调查了……”“我们都是党员,更不能去犯这样的低级错误啊……”参与旁听人员一致表示要引以为戒,进一步规范村社集体资金使用。

  浦阳街道纪工委书记吴春表示,浦江推进‘小微权力清单38条’运行,其本质上就是为乡村治理立了法、树了规。 “以‘零距离’的切身感受,让农村基层监察对象亲身感受犯罪人员的‘沉痛忏悔’,直击内心,真正达到‘惩处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浦阳街道党工委书记陈炜说道,街道将不断加强“小微权力”规范化运行的监督工作,让大家切实体会“严管就是厚爱”,让村居级“小微权力”释放大能量,凝聚大力量,真正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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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今年以来,浦阳街道纪工委多次召开庭审教育大会,将庭审现场变为教育课堂,组织办事处中层以上干部、村、社党员干部到庭审现场进行旁听,身临其境,零距离认知“违纪违法情形”,规范化行使手中“小微权力”。 同时,为强化清廉村居建设,推进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规范运行,从2019年初开始,浦阳街道纪工委便要求各村居在每月20日的党员活动日学习中,增加“小微权力清单”的学习内容,要求每个党员干部都要学深悟透,对接重大决策事项、村居采购、村居财务管理、工作人员任用、阳光村(居)事、集体资源和资产管理、建房审批、救助、救灾款申请、用章管理、计划生育服务和其它服务等11项事项,逐项进行监督,并将“小微权力清单”学习延伸至村(居)民代表一级,在村民代表大会上进行传达、学习,扩大监督面,使清廉村居建设真正监督落实到位。


编辑:金思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