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挡风玻璃起雾酿事故 两车居然在高速主线上讨价还价

2019-03-04 16:41:38    来源: 浙江在线   记者 叶梦婷 通讯员 胡跃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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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在线-金华频道3月4日讯(浙江在线 记者 叶梦婷 通讯员 胡跃庭)  都知道高速行车,需要安全驾驶,不能做和行车无关的事,否则非常危险。如果一旦发生不幸,也要记牢“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原则。

  3月1日下午,诸永高速温州方向的西华岭隧道里,就有一位货车驾驶员做了件和行车无关的事,结果追尾了前车。发生事故以后,两位驾驶员居然在主线上逗留了近20分钟,期间,他们对于车损赔偿问题进行“讨价还价”,丝毫不顾及后方纷纷行驶的车辆……

  监控显示,当天下午1时许,一辆小货车行驶到该路段时,方向突然渐渐往右偏离。这辆货车丝毫没有减速的痕迹,直到右侧撞上了前方正常行驶的半挂车,车辆又往左打方向蹭到了隧道电缆槽才慢慢地停下来。发生事故以后,两辆货车都停了下来,其中一辆货车驶进了紧急停车带,一辆货车停在了隧道主线上。

  监控中心的工作人员王艳程通过监控巡查发现了这个情况,立即通知了高速交警金华支队三大队民警。民警姜书强联合施救人员迅速赶赴了现场。通过电话联系,这两辆车都可以正常行驶,高速交警遂让其行驶到就近的双峰出口,等待处理。可过了10多分钟,监控画面显示这两辆车还在现场。隧道内,后方行车速度快,视线又不好,当时外面还在下雨,车停主车道,这可急坏了施救人员。直到过了近20分钟,两辆事故车才驶离了现场。

  民警姜书强了解到,事故发生前,小货车的前挡风玻璃出现了雾气,驾驶员刘某便拿起车上的抹布去擦拭,此时他的注意力不在安心驾车上,车子也出现了偏移,直到发现前方的大货车时,已来不及采取措施。发生事故以后,两车本可以正常行驶,却因车损价格赔偿问题存有争议,便一直在主线上进行“讨价还价”。直到施救人员连番电话,双方驾驶员才离开现场。期间,后方车辆行驶到该路段时纷纷紧急避让,现场一度险象环生。

  驾驶员刘某因驾车时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用手擦拭前挡风玻璃)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并对其做出罚款两百元,记两分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高速公路上,切勿做与行车无关的事,如遇车辆前挡风玻璃出现起雾现象,可以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打开车内空调或者适当开一下窗进行通风。高速公路行车速度快,发生事故后,多逗留一秒,危险系数就增加一分。如车辆可以移动的,可以互相交换证件,驶离到前方出口再报警,等待交警处理。


编辑:金思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