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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环保局

金华打出公益诉讼组合拳 全力维护公共利益

2019-02-21 17:28:07    来源: 金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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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无人机取证


  浙江在线-金华频道2月21日讯   2017年6月27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建立。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检察院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记者昨从金华市检察院获悉,去年全市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57件,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414件,提起公益诉讼18件。通过办案,共挽回国有资产损失2232.2万元,修复被毁坏耕地、林地239.89亩,督促拆除违法建筑2.5万余平方米,清除各类垃圾2.31万吨,查处建筑工地和沙场扬尘污染56家,查处网络餐饮违法店铺145家。督促行政机关对违法企业和个人罚款221万元,违法企业和个人缴纳生态补偿修复费用506.2万元,食品药品领域违法企业和个人支付赔偿金38.6万元。

  强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

  金华市检察院秉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水、土、林、矿”为重点,全年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26件。运用无人机航拍技术,破解调查取证难题,督促拆除违法建筑2.5万余平方米,督促违法行为人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500余万元,修复被损毁林地239亩,促进环境整治和生态修复。

  兰溪检察院围绕绿色矿山整治重点工程,推动解决长达5年之久的违法开采问题,成为“政府解决问题的好帮手”。

  2013年12月14日以来,兰溪市两个矿产公司在未办理任何林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改变被占用林地的用途开采矿石。经鉴定,开采面积分别为59.379亩和19.3亩,开采矿石造成林地的林业生产条件严重毁坏、林木损毁。兰溪市检察院检察官多次前往灵洞矿区被破坏区域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并邀请灵洞乡政府工作人员作为见证人,利用无人机技术对矿区被改变林地用途区域进行了视频录制与拍照。

  在掌握确凿证据后,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对该案立案,并于2018年4月11日在《检察日报》发布公告,告知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018年5月12日公告期满,没有适格主体提起诉讼,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处于受侵害状态。经省人民检察院批准,金华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兰溪市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

  2018年5月31日,经原兰溪市环保局牵头,原兰溪市农林局见证,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分别签下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并于三日内悉数缴纳了相关款项共计241.9084万元。

  该案是全市首例通过磋商机制解决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由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对受损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及时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实现了惩治与修复并行,达到一案多赢的良好效果。

  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

  去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办理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有毒有害食品、伪劣药品等公益诉讼案件291件,查处网络餐饮违法店铺145家。婺城检察院督促关停一家存在管理混乱和药品安全隐患的民营医院,推动民营医院规范管理。东阳检察院提起全省首例食品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有效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2018年5月2日,东阳市检察院对周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依法向东阳市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2018年1月17日晚,东阳警方在例行检查中发现,周某经营的重庆火锅串串香厨房内有漏斗过滤器,漏斗过滤器上倒有剩下的菜,桶内有呈固态的油。周某辩解这是他制作“老油”的工具,但民警很快查明,这些物品涉及制作地沟油即平常人们常说的“口水油”。

  2018年3月13日,东阳市检察院在审查起诉周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时,发现周某的行为侵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利益,危害了公共利益,涉及公益诉讼。

  经查,周某在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17日期间,从客人食用过的火锅汤中收集餐厨废弃油脂制作了近20公斤地沟油。在制作火锅汤底时,周某每次将0.18公斤左右的“口水油”加入火锅底料中,配置成新的火锅汤底。每个火锅汤底的销售价格为20元。经测算,周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总价款最低为1260元。

  2018年8月17日,东阳市法院当庭作出判决,判决周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同时,判决周某支付赔偿金1.26万元,并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以组合拳保护公共利益

  全市检察机关把开展公益诉讼作为落实“健康中国”“美丽中国”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去年,经市委主要领导同意,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将公益诉讼支持情况纳入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将领导干部干预、插手公益诉讼的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内容。全市9个县(市、区)党委政府均出台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文件。市委办将公益诉讼工作列入政法部门重点工作通报,每月排名通报全市。

  去年以来,市检察院打出“组合拳”,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加强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部署扬尘污染整治、网络餐饮安全、校园周边小摊贩整治等专项行动。同时,对重大、新类型案件如网络餐饮行业食品加工违法行为,先进行充分讨论,对是否能够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证据搜集标准等形成统一规范,并制作相应的文书模板供各地参考,既提高了案件质量,也方便基层院案件办理。


  (据《金华日报》,原标题《我市公益诉讼组合拳 维护公共利益》,原作者:张黎明。编辑:沈超。)


编辑:金思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