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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记忆丨首创“三权分置” 助力乡村振兴(上)

2019-01-29 16:42:23    来源: 浙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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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小邹鲁”金华,文化资源丰富、地位独特。为充分挖掘、展现这一丰富的资源,提升浙中生态廊道的文化内涵,金华市政协文史委联手市社科联、市方志办、市文物局、市档案局、市婺文化研究会和金报全媒体中心、金华晚报、浙江新闻客户端、金华之声共同推出“文史记忆”,寻找八婺共建共融共享共赢的文化力量。

  义乌是吃改革饭长大的,是一块改革开放的试验田。义乌众多的改革实践为全国创造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我是1990年从浙江农大毕业后,先分配乡镇工作,三年后调任国土局工作至今,可以说是一个“老国土人”,一生中最大的幸事就是见证了城镇国有土地改革和农村土地改革两大试点。特别是义乌农村土地改革试点得到了中央政策研究室、国土资源部等部委和浙江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义乌首创首提、先行先试的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已上升为中央顶层制度设计,写入了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这是对我莫大的鼓励。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土地制度改革是基础性的一项重大改革,每一次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实施都对中国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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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3月,义乌作为33个农村土地改革试点县市之一,负责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确定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土地制度改革当成政治任务来抓,充实改革力量,先后从国土局、农林局、规划局等部门抽调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业务骨干,共同制订改革实施方案、系统设计改革政策制度,并邀请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知名专家学者,成立专家指导小组,寻求理论指导和技术咨询,我非常有幸全程参与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

  4月,我们在报请省委转报国土资源部审批的《义乌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中提出了“完善‘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和家庭农户为控制标准,以多种方式实现户有所居和财产权益’的宅基地分配模式。探索建立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相对固化、初始分配公平取得、新增成员市场配置的宅基地分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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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创宅基地“资格权”,探索农村宅基地“取得固定化、价值市场化、权益多样化、配置有偿化、管理科学化”新机制,系统破解城乡融合发展当中的“人、地、钱”问题,努力维护好宅基地的基本保障功能,实现好宅基地的完整物权功能,增加了农民财产性收益,广大农民获得感明显增强。

  “三权分置”概念的萌芽并非空穴来风,而是借鉴了现阶段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实行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并行制度。

  有一次,我到时任义乌市委常委、副市长冯秀峰汇报工作,首次提出宅基地“三权分置”新概念,当时心里不断大鼓,只怕领导否定。

  “你这个想法,很有新意,但三权的具体内容要细化。”

  得到冯秀峰给予了肯定后,我就在不同会议上进行“三权分置”内容的解读,可是一些领导明确反对。

  “‘资格权’包含哪些内容?这是一个概念的炒作。”一时,众说纷纭。

  后来,时任的市委书记盛秋平在一次试点汇报会议上说:“冯秀峰副市长是国土部选派到义乌挂职,蹲点指导的优秀骨干,他的专业素养大家有目共睹,他说这么做可以,我们就先行先试,不要为这个概念性的内容争吵了。”

  农村宅基地制度是新中国成立来逐步发展演变而成的,其主要特征是“集体所有、成员使用,一户一宅、限定面积,无偿分配、长期占有”。这一制度在公平分配住宅用地、推进用地节约集约、保障农民住有所居、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基础作用。但是,随着城乡社会结构变化、城乡空间结构演化和经济体制改革深化,现行宅基地制度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也日益突出。

  为全面了解义乌农村宅基地实际情况,广泛听取广大农民的诉求,让农村农民在改革中真正得实惠,我组织人员对全市情况进行了一次大调查,从反馈中获悉,主要集中在“能否保障有一个居住地”、“能不能拥有一本产权证”、“房屋能不能办理抵押贷款”等问题。

  义乌是一座闻名全球的国际性商贸城市。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要求批建宅基地的呼声与日俱增,但是安排给农村建房的指标远远满足不了农民建房的刚性需求。初步调查,义乌市人均建筑面积少于15平方米的住房特困户有4831户,经鉴定D级危房户有5891户,老百姓对此反响强烈。而当前,农村宅基地存在两大不合理现象:一是农村超标准占用宅基地现象十分突出,造成了宅基地对耕地资源的大量挤占。有的是一户多处宅基地,有的是尽管一户一处宅基地但面积明显超过标准,全市共有宅基地22万宗,其中一户多宅宗数达15452,超标准占用宅基地面积达34万平方米。二是闲置宅基地大量存在。义乌农村闲置宅基地面积已经达到40多万平方米。有的“建新不拆旧”,在农村建房上,不做除法,不做减法,只做加法,甚至是乘法,导致产生较多的“一户多宅”。有的“人去楼空”,许多农民早已经脱离农耕生活,或者经商办厂,或者外出务工,一些偏远地区的农村甚至达到80%以上人员外出,农村老宅早已不再居住,“空心村”的出现,造成土地资源的极大浪费。两大不合理现象,究其原因,根源在于宅基地制度的不完善、不健全,缺乏有效的宅基地取得、退出、有偿使用、民主管理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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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点开展以来,我通过深入调查,反复认证后,在守牢“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粮食生产能力不减弱、农民利益不受损”四条底线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

  市委书记每半月听一次进展情况汇报,市长每周召开市政府改革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改革难题。

  2016年4月,义乌市政府先后出台了《义乌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关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等配套政策文件,明确在落实宅基地所有权和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权的前提下,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允许宅基地使用权通过合法方式有条件地转让。我每周都深入基层镇街和农村,宣传改革试点政策,指导改革试点工作。

  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体系基本确立,这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极大地推动了乡村振兴战略。

  2016年10月,中央又把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征地二项改革试点放在义乌实施,标志着义乌市土地改革是一个“全口径”、“全内容”、“全牌照”的改革,这是对义乌市改革发展工作的充分肯定。

  文: 张黎明、何恃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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