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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环保局

金华出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

2019-01-17 17:29:40    来源: 浙江在线   记者 叶星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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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在线-金华频道1月17日讯(浙江在线 记者 叶星辰)  金华的垃圾分类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尤其是在许多乡村中,家家户户都能做好垃圾分类。近日,为推进市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资源再生利用,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金华市政府印发《金华市区城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自2月9日起施行。

  强制分类,四类垃圾按规定投放

  根据《实施方案》规定, 2019年市区城区所有社团组织、公共场所管理单位(车站、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和相关重点企业(宾馆、饭店、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成效;2020年以后市区城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

  实行强制分类的垃圾包括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四大类。其中,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节能灯)、废水银温度计(血压计)、过期药品、日用化妆品(染发剂)、废油漆(溶剂)及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易腐垃圾主要是餐饮服务、集体供餐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水果超市的有机垃圾;居民日常产生的废弃蔬菜瓜果、过期食品、蛋壳、畜禽内脏等厨余垃圾。可回收物主要为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废旧纺织物、可回用的大件垃圾等。其他垃圾为受污染和不宜再生利用的纸张、生活用品,难以归类和无利用价值的废弃物。

  纳入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范围的单位和居民小区,必须按照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标准配置分类投放容器。办公室、教室等公共环境分为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两类,同时设一处以上有害垃圾集中投放点。居住小区分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两类,同时各设一处以上有害垃圾、可回收物集中投放点。鼓励单位和居民小区对可回收物按废纸、废金属、废塑料、低价值物品(玻璃、织物等)等进行细分收集,其中可回收物自行出售或集中投放,有害垃圾单独投放。

  强化监督执法,2018年共处罚1780余件违规案例

  “从自愿分类到强制分类,这是《实施方案》和以往的条例最大的区别。”金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主任刘顺炎说:“2015年以来,金华市区城区就开始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各单位、公共场所和居住小区基本上配备了分类投放的垃圾桶,虽然市民的垃圾分类意识在不断增强,但由于缺乏管理制度的刚性约束,实际成效有待提高。”

  在2月9日正式开始施行之前,这段时间,相关部门也会派出执法队员进入小区与广场进行宣传,鼓励居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并且现场指导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同时,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党建+垃圾分类、“红黑榜”、“房长制”、“一村一委员”等先进经验, “小黄狗”回收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等各地典型做法也会被进入到强制分类的具体实施细则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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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实施方案》,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出现四种情形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一是对未分类投放的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单位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二是对未履行分类管理职责的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任人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三是对分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的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四是对不按规定分类处置的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记者了解到,2018年金华市区共处罚了1780余件因垃圾分类违规的案件,1200多家单位与个人被罚款总计23万元。


编辑:金思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