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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拒不交车 浦江法院整理出涉及车辆83辆

2018-12-31 21:15:21    来源: 浙江在线   记者 叶梦婷 通讯员 金萍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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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在线-金华频道12月31日讯(浙江在线 记者 叶梦婷 通讯员 金萍萍)  12月29日,浦江法院召开打击拒执犯罪工作新闻发布会,并通报该院2018年拒执打击工作情况,部分浦江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出席了发布会。

  12月开展的拒不交出车辆拒执打击行动,主要针对通过财产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有车辆。经执行局查封,但未实际控制、被执行人未主动交出车辆的案件,通过文书直接送达或者邮寄送达、电话通知、短信告知等方式督促被执行人交车,逾期未交车、未履行还款义务且未说明情况的被执行人,将追究其刑事责任,移送公安立案侦查。

  截至目前,该院已经整理出被执行人有车辆被查封但未实际控制,且被执行人未主动交车的相关执行案件73件,被执行人79个,共涉及83辆车。

  2018年以来,浦江法院执行局共向公安移送拒执案件13案13人,其中12件公安部门予以立案侦查。同时,浦江法院受理判决案件5案5人,其中1案为自诉案件,与原告达成和解,原告撤诉。2人判处有期徒刑,2人判处缓刑。同时在拒执移送过程中促使双方当事人和解、案件履行完毕的有10件,到位标的120万元。

  浦江法院还将拒执罪的追诉,由以往的单一公诉模式改为公诉、自诉并行模式,发挥了申请执行人在追究拒执犯罪中的主动作用,促进了精准、高效打击拒执罪。对拒执犯罪案件,该院通过采取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反复曝光,有效扩大了惩处拒执犯罪的法律与社会效果,有效地震慑失信被执行人,充分发挥惩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作用。

  在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浦江法院积极开展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全面摸排存在转移财产规避执行、拒不申报财产二次、拒不腾空房屋、经法院责令交出车辆但拒不交出等行为的案件,运用公诉自诉相结合的手段惩处拒不执行裁判行为。建立公检法协同会商机制,明确拒执打击目标任务,打通“快立、快捕、快判”一体化高效办理通道。


编辑:金思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