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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一比!2017年度金华市区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出炉

2018-07-16 13:58:56    来源: 浙江在线   

    浙江在线-金华频道7月16日讯   日前,记者从市经信委获悉,今年以来,我市全面开展金华市区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切实推进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不断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金华市区规模以上工业亩均税收、亩均增加值、全员劳动生产率、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R&D经费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同比均实现较快增长,单位资源要素投入产出效益不断提升,取得了较好成效。

  评价结果显示,2017年度,市区列入评价的工业企业2448家,包括规模以上企业,以及用地面积3亩以上的规模以下企业。列入评价企业用地面积6.16万亩,实现税费40.34亿元(不含社会保险费),亩均税费6.55万元/亩,比上年提高了0.84万元/亩,同比增长14.71%。规上工业企业亩均增加值50.75万元,比上年提高了5.5万元/亩,同比增长12.15%;单位排放增加值281.58万元/吨,比上年提高了16.51%。单位能耗增加值1.98万元/吨标准煤,与上年基本持平;R&D经费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2.08%;全员劳动生产率每人14.82万元/人·年。

  从行业亩均税费看,最高的是医药化工行业13.27万元/亩,其次是机械电子行业8.21万元/亩,第三是纺织服装行业7.57万元/亩,第四是汽车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行业6.72万元/亩,第五是金属制品行业5.04万元/亩,最低是其他制造行业4.89万元/亩。

  从区域亩均税费看,最高的是金磐扶贫经济开发区16.42万元/亩,比市区平均水平高出9.87万元/亩,第二是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8.69万元/亩,第三是金义都市新区5.38万元/亩,第四是金东区5.37万元/亩,第五是婺城区5.09万元/亩,第六是金华山旅游经济区4.37万元/亩。

  在2448家评价企业中,150家企业进行合并评价,最终公布评价结果的企业为2298家,其中评为A类的企业有108家,占4.7%;B类企业1243家,占54.09%;C类企业769家,占33.46%;D类企业178家,占7.75%。其中亩均税费在10万元/亩以上的企业有361家,占15.71%;5万~10万元/亩的企业有285家,占12.4%;1万~5万元/亩的企业有811家,占35.29%;1万元/亩以下的企业有841家,占36.6%。

  “不断在有限的厂房内创造更大的价值,是每家企业转型升级所追求的目标,而政府‘引领要素集聚,推动产业升级’的政策导向,也有助于破解当前部分优质企业面临的发展瓶颈。”市经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我市又进一步对评价办法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规范了评价指标,由原有4项,增加到6项,增加了全员劳动生产率、R&D经费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两项创新指标。同时适当调整了指标权重,权重结构更趋合理。提高了指标基准值,对亩均税收设置专项加分,鼓励企业提升指标水平。设置了评价指标修正系数,鼓励企业做强做大。进一步优化评价结果分档设置,适当缩小A类企业分类比例,提高C类企业分类比例。将规上和规下A类企业纳税总额标准由50万元和100万元统一提高到150万元。对不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企业进行间接评价,根据其评价得分,按对应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企业分类排序确定分类等级。新用地企业进行直接定档,特别是对拥有自有土地40亩以上3年以上的规模以下企业,下降一个评价等级,加大对低效用地企业倒逼力度。

  与此同时,我市积极调整工作思路,创新工作举措。调整评价办法,简化审核流程,将土地面积最终审核下放到区级经信部门。既调动区级部门主观能动性,又大幅缩减评价工作周期。开展参评企业全覆盖培训,举办了7场专项培训会,让每一个企业熟悉评价政策,掌握工作部署,主动积极配合。优化评价信息系统,实现批量数据导入,实时网上审核,自动形成评价结果。通过以上措施,今年公布评价结果时间比往年提前了近6个月。

  政策力度也是不断加大。出台的企业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文件,涵盖差别化用地、用能、用水、排污费,以及人才奖励、信贷等内容。减征2017年城镇土地使用税0.94亿元,并实现2018年土地使用税“征前减免”,减征土地使用税1.01亿元。实施差别化水电价,2018年加价征收236万元。对评价结果好的企业,实施了自来水价格优惠差别化减免政策,降低优质企业的生产成本。还将评价结果与人才奖励政策等挂钩,2017年兑付人才奖励资金245万元,2018年预计突破400万元,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人才引进和创新驱动,提高单位资源投入产出效益。把企业综合评价结果与企业评优(百强、龙头企业、成长型企业等)、企业家评先评优和淘汰落后产能、处置“僵尸企业”相结合。将企业综合评价结果与当地财政奖励政策挂钩,对绩效不达标企业取消财政奖补资金。扩大低效用地企业整治范围,对用地40亩以上规下企业实施降档措施,据测算,将有近百家企业列入整治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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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政策(摘要)

  等级规模以上企业规模以下企业A前15%(含)前3%(含)B15%~75%(含)3%~50%(含)C75%~97%(含)50%~93%(含)D97%以后93%以后

  1.规模以上企业

  评价指标基准值权重亩均税收10万元/亩40分亩均工业增加值80万元/亩20分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3万元/吨标煤10分单位排放工业增加值350万元/吨5分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3%15分全员劳动生产率20万元/人·年10分

  2.规模以下企业

  评价指标基准值权重亩均税收4万元/亩70分亩均销售收入50万元/亩20分单位用电税收1.5万元/万千瓦时10分

  税收等级修正系数1000万元(含)~3000万元1.13000万元(含)~5000万元1.25000万元(含)~1亿元1.31亿元(含)以上1.4

  一、评价对象: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除采矿业,以及电力、燃气、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外;拥有土地使用权面积在3亩(含)以上或实际使用土地面积在3亩(含)以上以及承租厂房按容积率折合占用土地面积3亩(含)以上的工业(制造业)企业。

  二、评价指标、基数、权重

  三、计分方式及规则

  单项指标得分为该指标评价年度的数据除以基准值乘以权重,最高可以按照权重的1.5倍赋分;除污染物排放缺项按照1.5倍赋分外,其余缺项均按照0分处理。

  税收超千万元企业修正系数(加分系数),单项得分相加后乘以修正系数。

  亩均税收加分项:规模以上企业亩均税收超过15万元/亩(规模以下企业超过6万元/亩),每增加1万元/亩加0.4分,最多加10分。该项加分在进行系数修正后汇总计算。总得分计算方式:单项得分之和乘以修正系数加上亩均税收加分。

  四、综合评价等级分类比例及规则

  根据评价年度企业监测评价数据,按照规模以上、规模以下两个类别分别计算各企业的绩效综合评价得分。拥有自有用地企业先进行排序分类,按汽车及其他运输设备、机械电子、金属制品、医药化工、纺织服装和其他制造业等六大行业,规模以上、规模以下企业分别按照得分分行业进行排序,划分A、B、C、D四类,符合调整规则的,进行等级调整,确定最终等级。承租企业根据得分,按照拥有自有用地企业分类得分标准确定对应等级。

  五、用地面积计算

  用地面积等于自有用地面积加上承租面积减去出租面积。出租厂房必须符合出租面积核减有关政策规定,否则不予核减。厂房出租进行面积核减后,企业参评面积按照不小于自有土地面积的30%,同时不小于3亩来计算。

  六、合并评价政策

  企业集团下属制造业企业(集团控股公司和控股公司)合并评价,集团公司直接控股比例达到50%以上(不含50%)。

  在同一块土地上同一产权所有人、直系亲属(或共同产权所有)的多个工业企业(制造业)可合并评价。

  七、税收统计口径

  实缴税金:指评价年度自1月1日至12月31日国税企业税费实际入库数与地税企业主要税费实际入库数之和。国税企业税费实际入库数=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增值税直接净入库税收+生产型出口企业发生的“免抵”税额;地税企业主要税费实际入库数=12项分税费净入库数,分税费净入库数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指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未列明的项目均不在统计范围。出现退税的,需进行核减。

  八、提限档政策

  详见《金华市区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办法(修订)》及补充意见等文件(可查询金华市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系统,网址为http://www.i-eims.com:90,通知公告栏)。

  九、评价结果应用

  1.A、B、C三类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分别减征80%、50%、20%。

  2.C类企业从严控制信用评级、贷款投放,以及财政应急周转资金使用。

  3.D类企业不得享受财政应急周转资金使用政策;从严控制信用评级,金融机构不予提供新增信贷支持;不得享受其他各类税费优惠政策和财政扶持政策;列为有序用电和节能管理首先限电对象。不得增加用能和排污指标。

  4.D类企业实施差别化电价、水价,电每千瓦时提高0.2元、水每立方米提高0.3元,连续两年评为D类,电每千瓦时提高0.3元、水每立方米提高0.6元。

  5.差别化电价按照地块执行,宗地企业一旦评为D类,使用该地块的所有企业均执行差别化电价。

  十、几点注意事项

  1.参评企业。在每年2—6月评价周期中,需全程关注评价信息系统公告通知栏的有关通知、政策等。按时对企业评价数据进行核对。存在异议的,通过评价信息系统按时提交意见。有关部门对企业提交意见进行审核,并反馈审核意见。企业仍存在异议的,可再次提交。否则,视为同意审核意见。

  第一阶段: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自有土地面积、承出租面积、国民经济分类、合并评价关系等事项的确认;规模以上企业按照要求填报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等六项指标数据。

  第二阶段:待当年度评价库建立后,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企业其他评价数据的核对确认。

  企业通过评价信息系统在线提交意见后,均需提供纸质的支持材料,否则将不予受理。

  2.低效用地企业。拥有自有土地面积40亩以上的规模以下企业,2018评价年度将下降一个等级。

  3.出租厂房企业。企业出租厂房,提出出租厂房相关土地面积核减申请,需提供租赁合同、租金发票,且租用厂房企业为工业企业,否则不予核减。

  4.租用厂房企业。企业在租用厂房时,要注意了解出租企业生产经营情况,避免因出租企业列为D类,被连带执行差别化电价。建议在签订租赁合同时,约定因出租企业评为D类引起的差别化电价由出租企业自行承担,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据金华日报,原标题《2017年度市区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出炉》作者王妃。编辑郎擎宇)

编辑:金思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