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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格化环境监管 “捕获”一直排重金属超标废水企业

2016-12-14 12:56:13 来源: 浙江新闻客户端 作者: 浙江新闻客户端通讯员 朱智翔

  昨天,记者从金华市环保局了解到,日前,义乌环保部门根据环境监管网格长发现的线索,快速查处一家直排重金属超标废水的电镀企业,并将企业负责人移送公安机关予以刑拘。

  “为加大环境监管力度,提高环境监管工作效能,我们实施了网格化环境监管,通过落实属地环境监管责任、借助部门监管力量资源、结合社会治理‘一张网’,建立了覆盖全市的市、县、乡、村四级若干个环境监管网格。”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网格长便是每级每个环境监管网格的责任人,由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和工业集聚区、村(社区)分管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本网格的环境监管工作,并根据层级进行不同形式的日常监管,比如市县层级制定网格监管方案、确定重点监管对象、开展环境执法检查等,乡村层级落实环境巡查排查、实施环保宣教服务、进行信访纠纷调处等。

  据悉,被查的这家电镀企业正是被网格长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的。案发当日,义乌市福田街道祖科塘村的网格长像往常一样在村里一圈一圈的巡查,在发现村雨水沟内有黑水后,警觉的沿雨水沟一路追踪,于黑水源头处发现了一家正在违法排污的电镀加工厂,便立即向义乌环保部门进行了报告。

  接报后,义乌环保部门立即组成执法调查组,在祖科塘村网格长的指引下第一时间来到该村前山21号的铜模电镀加工厂进行检查。现场执法人员发现,该厂既没有办理营业执照,也没有做过环评审批。简陋的厂房内,杂乱堆放了8个电镀槽,以及车床和打砂机。郑某既当老板又当工人,负责电镀车间的电镀和铜模清洗工作。而清洗过程中产生的黑色废水,在未经处理的情况下,直接外排进厂区西侧雨水沟。经对电镀槽和厂区西侧雨水沟内黑色废水的采样监测,总铜超过排放标准440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郑某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污染物超过国家排放标准3倍以上,已涉嫌污染环境罪,环保部门依法将该案移送至公安机关处理,并由公安机关对郑某予以刑事拘留。

  “这起案件查得快、查得准,很好的体现了网格化环境监管的好处。”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最初实施网格化环境监管的目的便是要建立起“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切实做到各类环境问题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及时化解环境污染纠纷,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据了解,我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以来,通过这张环境监管“大网”共快速调处各类环境问题753个,化解环境污染纠纷537个,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57件。

编辑: 沈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