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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起金华市将不再核发“环保标志”

2016-11-29 14:51:49 来源: 浙江新闻客户端 作者: 浙江新闻客户端通讯员 朱智翔

  昨天,记者了解到,12月1日起,金华市将停止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那么,是不是今后不用进行尾气排放检测了呢?。

  “不用申领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并非不用进行尾气排放检验。”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主任马国强告诉记者,而是将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与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两证合一”,今后有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就代表其环保检验也是合格的,既简化了流程、方便了市民,又减少了环保标志制作核发的人力、物力成本,节约了资源。

  据悉,环保部、公安部、国家认监委等部委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优化服务、便民惠民,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制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但机动车尾气排放检验仍照常进行,车辆必须通过尾气检验才能取得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如尾气排放检验不合格,车辆还须维修后再进行复检,否则依然不能取得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不能上路行驶。马国强说,此外,机动车尾气排放检验周期是与安全技术检验周期是一致的,但不是所有车辆都需进行尾气排放检验,其中纯电动汽车、油电混合动力汽车,以及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免于检验。

  另据了解,目前,我市已建有17家机动车尾气排放检验机构,除兰溪市兰敦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和永康市安保交通服务有限公司外,其余15家均可在同一地点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包括市区的金华市绿环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金华市汽车城内横三路北侧)、金华市中新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金华市金东区环城东路418号)、金华市中宇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金华市环城西路1258号)和浙江顺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浙江金东经济开发区金港大道东1648号东侧)4家。

  如果你的机动车是金华或本省其它地市牌照,你可以自由选择任一一家有资质的省内机动车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义乌、金华或者杭州等均可;如果你的机动车想到省外检验,那么你则需要事先在牌照所在地的公安或环保部门开具委托证明,才能到省外进行机动车检验。

编辑: 沈立